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四川9月1日起推行“天府入企码”
8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将分两个阶段在全省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今年9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为试行阶段,明年4月1日起为全面使用阶段。
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方式,对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合法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试点推广“天府入企码”是四川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的具体行动。
“司法厅在组织专家论证、与企业座谈、开展风险评估和系统压力测试的基础上,研发推出了‘天府入企码’,并在眉山、绵阳、攀枝花三个市试点。”会上,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李丹介绍,总体情况可概括为“双目标三个特点、两阶段四点成效”。
“一码”实现双目标
三个特点杜绝“乱检查”
据悉,“天府入企码”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全程透明、全程留痕、全程可溯、全程监督,力图从根本上遏制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名义变相检查等乱检查行为,以实现规范行政检查和督促执法部门“当严则严、应检尽检”的双目标。
具体可概括为三个特点。
一是严格规范与有力监督并举。据李丹介绍,系统具备登记生成入企码、执法人员出示入企码、企业扫码核验信息、执法人员录入检查结果、企业进行满意度评价、公众投诉举报等九大功能,不仅实现了行政检查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还能接受企业评价和监督机构实时监管,从机制上杜绝随意检查。
二是为基层减负与为企业松绑并行。李丹表示,系统通过数据共享方式登记行政检查要素,有效提升行政效率。同时,执法人员出示“天府入企码”后,企业自愿扫码核验,可获取检查时间、执法单位和人员、执法检查事由和事项及法律法规依据等相关信息,有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三是“有效减少检查频次”与“该查必查、应检尽检”并重。系统通过智能校验,一方面对超频次检查、未开展联合检查等情况进行预警,有效减少不必要的入企检查;另一方面,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未落实检查计划等情况予以提示。
三个试点市取得“四点成效”
分两个阶段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
“自今年3月起,我们在眉山、绵阳、攀枝花三个市先行试点以来,‘天府入企码’在规范检查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李丹说道,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实现检查主体和事项规范化。眉山、绵阳、攀枝花分别依法确认行政检查主体325个、486个、272个,清理后行政检查事项较清理前分别减少13%、10.8%、21.3%,确保检查主体和事项的合法性,有效遏制了随意检查。
二是推进“综合查一次”。将不同行政执法主体针对同一企业在相近时段内实施检查的事项进行整合,在不减少检查任务的情况下减少进入企业频次,三市检查缩减率分别为36%、32%、24%,企业迎检负担明显减轻。
三是推进“非现场”检查。眉山、绵阳、攀枝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企业线上监管,非现场检查量占比分别提升为23%、21%、22%,实现监管“无处不在、无事不扰”。
四是加强监督纠偏。系统对不具备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超过年度频次上限实施检查的,实现了线上预警235次。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主体没有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检查计划实施检查的,实现了线上预警73次、线下提示25次,确保了“该查必查、应检尽检”。
李丹表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涉企行政检查中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的实施方案》,将分两个阶段在全省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
第一阶段为试行阶段。自今年9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这阶段实行“双轨制”,执法人员可凭“天府入企码”,也可凭行政执法证开展检查,各地各部门同步完善全省基础信息录入,并可根据试行中的情况,对系统进行完善。
第二阶段为全面使用阶段。自明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亮码入企”,未按规定出示“天府入企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将定期通报使用情况、视情况发布违规案例或者约谈责任人等方式予以督促,确保这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川经济日报记者 李霁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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