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2019年10月15日
“两证合一”10月15日起执行出口企业办理备案只用跑一次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鲍安华)9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联合发布公告,自10月15日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两证合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将同时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无需再专门到海关办理原产地企业备案。也就是说,“两证合一”后,出口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后可直接获得原产地企业备案资质。
成都海关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在2019年10月15日实施“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可直接申领原产地证书;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向海关备案并申领原产地证书。“互联网+海关”的原产地企业备案入口将保留,“两证合一”企业可以登录查看或根据需要添加与原产地签证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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