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活态传承与商业化”的思考
□ 李紫颜
“岁月失语,唯石能言”,非遗是一个地区或民族见人、见物、见生活的动态传承和历史变迁的缩影。非遗蕴含的文化、哲学、道德、伦理等精神内核已成为不同国家民族定位自身的基础,也成为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内容以及国家精神的集中体现。保护并传承好非遗,让非遗在商业化与全球化浪潮中得到创新发展,在文化大国到文化强国的转型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正所谓“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创新,可以使非遗实现活态传承。当前我们应当进一步思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创新,在适应当下社会的同时,推动社会发展。
近年来,我国非遗传承面临着诸多问题。首先,非遗自身传承性有不足,表现为部分非遗项目的主体原料在当地已无法获得,其核心工艺也过于复杂,且传统手工业传承人稀少等情况,这些会导致手工成本过高,缺乏自主传承能力,从而损害非遗的传承性。其次,非遗存在过分商业化开发问题。部分非遗项目因为能够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出现传承人过剩的现象,这种现象往往会导致传承人学艺不精,或扭曲此项非遗的内涵,进而导致非遗产品过分迎合社会,失去了其核心精神的状况。同时,非遗保护宣传方式单一,许多非遗项目目前仍停留在收集整理阶段,主要表现为以静态展示为主、宣传推广的受众层面不广,传统非遗项目的展演过程的繁杂、耗时长等,这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从以上问题可以看到,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文化账。首先要做到适度开发,在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原生态、原真性的前提下,本着适度原则进行开发,在此基础上再合理创新。其次,可利用大数据搭建互联网新平台,先要用“创新”意识来审视传统“非遗”所蕴含的深厚文化内涵,并将之转化为适应当前大众喜好的艺术表现形式,再大胆地利用当前新的科学技术,丰富其传播手段,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
非遗“新工匠”的培养至关重要,“因为热爱,所以保护;因为保护,而更加热爱”。见人、见物、见生活,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理念,非遗重要的传承载体是具有“工匠精神”的传承人,要积极培养非遗传承“新工匠”的“跨界思维”。在这方面,要重视学校的文化载体作用,鼓励开展相关课程、互动展演,培养学生对非遗产生兴趣,使他们成为传承非遗的重要后备力量。
总之,非遗的保护应该是活态的传承,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唯有如此,才能在非遗的传承与商业化中找到平衡。
(作者系北京理工大学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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