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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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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版:理论·评论
2018年11月22日

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更好服务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

□ 陈  华 吴光远 袁代光

自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以来,广安经开区税务局上下同心勇担当,蹄疾步稳推改革,实而又实地担好改革的责,细而又细地干好改革的事,有力有序地推动这场重大改革平稳实施,连续打赢了新税务机构挂牌和制定落实“三定”规定两场改革主攻战,改革成效逐渐显现,纳税人获得感不断增强。

区局“三定”落实到位

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稳步推进

广安经开税务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设置办公室、法制科、税政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等11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和信息中心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另设机关党委和纪检组,并明确其职能职责、岗位设置及人员分工。10月25日,广安经开税务举行“三定”宣布仪式,宣布了23名中层干部任命名单和55名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安排,在10月29日前全部到岗到位,完成工作交接,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开展工作,打赢了第二场改革主攻战。

积极落实省税务局和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标识标牌、统一窗口设置、统一办税流程、统一导税服务、统一网上办税平台等,实现了办税服务厅“一个标识”“一窗通办”“一次办结”“一套资料”,网上办税系统“一网通办”。同时,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开展“新机构 新服务 新形象”服务建设提升专项活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了纳税人对“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的获得感。

合力增强工作更精细

税收收入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广安经开税务坚持为民便民利民原则,把纳税人获得感作为“试金石”,把纳税人的支持作为“发动机”,切实做到改革每推进一步,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得感就增强一分。新税务机构挂牌运行后,纳税人办税不再“两头跑”,税收执法不再“两头查”,税费同征同管同服务优势更加明显,纳税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得感明显增强。

合并就是最大的优化。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新税务部门的职责更加清晰、管理更为专业,税收征管更加统一规范、执法更加公平高效,解决了此前国地税两家税务部门执法尺度不一给企业带来的困扰,减少了因重复走访、评估、检查等给纳税人带来的负担,从而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两支队伍兵合一处,广安经开税务实现了因合而利、因合而兴、因合而强。统筹做好机构改革与组织收入工作,保障机构改革与组织收入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了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今年前10个月,全区共入库各项税收收入57760万元。

不折不扣减税降负

创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根据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统一要求,与人社、医保等部门共同完成社保费征管系统、网报系统以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征管准备工作,确保职责划转到位,征管准备就绪。从2019年1月1日起,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同时,逐步推进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

根据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统一要求,统一征管业务流程和标准,整合升级征管信息系统,实现“一机一界面”办税。同时,修订办税指南,开展全覆盖、全税种、全流程、全岗位的业务融合培训,优化升级纳税服务,落实“一窗通办”和“一网办理”要求,做到业务流程设计科学,征管服务标准统一,信息保障有力,税费征缴高效。

进一步依法征好税收好费,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更好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财力基础。进一步增进办税缴费便利度,努力建设税收服务发展的创新先导区、税收营商环境的最佳体验区、税收治理的综合示范区,更好地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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