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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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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要闻
2018年06月12日

我省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四川经济日报讯  (记者 闫新宇)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将派出执法检查组,赴成都平原地区、川南地区、川东北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分两组进行,第一组重点检查成都、广元,第二组重点检查自贡、内江。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委托泸州、德阳、乐山、南充、宜宾、达州、眉山7个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4个方面,即各地各部门宣传贯彻和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法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情况;各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监测、重点区域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对、信息公开等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情况;各地依法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电能替代,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燃煤小锅炉、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柴油货车污染、城市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加强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记者从会上获悉,下一步,我省将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区域为重点,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强化联防联控,持续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确保PM2.5浓度明显下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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